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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约翰 ⎮ 《威斯敏斯特信条》之论圣经

2017-02-21 小约翰 小小推拉驴


《威斯敏斯特信条》学习第一课

文 / 小约翰


问:我们新教有几派?

答:一个是路德宗,一个是浸信会,一个是圣公会,又叫安立甘宗,另一个就是改革宗长老会,再一个就是约翰·卫斯理的卫理公会,还有一个是公理会,我们称之为六大宗派。

问:教会体制有哪些?

答:关于教会体制,我们分为主教制(家长制),长老制,公理制(民主制或会众制)。主教制就是属于家长制的模式,一个人说了算。公理制就是大家说了算,什么事都投票,所以执事会权力很大,他们可以解聘牧师,也能决定很多事,因为他代表了群众的声音。长老制近于代议制模式。

问:中国家庭教会属于什么体制?

答:中国教会的传统就是家长制,教义上比较接近于约翰·卫斯理,就是阿民念主义神学传统。



《论圣经》


接下来我们来讲《信条》,第一部分是《论圣经》,这一部分被称为《威斯敏斯特信条》的纲领和根基。也是认为信条的最伟大贡献,透过《论圣经》,我们就可以看到它和天主教的区别,还有和改革宗神学和灵恩派的区别。特别突出了改革宗的特色和改革宗的解经原则,最基本的在这一章里面都提到了。我们从第一部分来开始看。

自然之光与创造护理之工,虽彰显神的善良、智慧和权能,叫人无可推诿。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,有关神及其旨意的知识给予人。所以主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出来,向教会晓谕他的旨意,以后主为了更好地保守并传扬真理,且为了更加坚立教会,安慰教会,抵挡肉体的败坏以及撒旦和世界的毒害,遂将全部启示秉之于书,因此圣经乃为至要,因为从前上帝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这些方法,如今已经止息。

这是第一部分,第一个词我们就没法翻”The light of nature”。在英文中,nature既是自然又是本性,你翻的时候最好加个括号,就是自然之光(本性之光),都表明有一个上帝,让人无可推诿。上帝对人的启示是既透过大自然,又透过你的本性、良心显明出来,英文是这两个意思都有,但是我们就只是提到了“自然之光”。这个信条的第一章第一段强调了如下几个重要问题:第一,上帝通过两种方式启示他自己,我们称之为普遍启示与特殊启示。第二个,没有人可以推诿说,上帝对他没有启示。第三部分就是,人们压抑和抵挡神对他的启示。“抵挡”其实更好的翻译是“压抑”。第四个要点是关于拯救,圣经是绝对必要。这是四个强调的要点。在这里我们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话题,我们一般说,上帝的存在,我们一般是用五种方式来证明。

五大论证如下:

1本体论

这是安特伦提出的,最简单来说,人都有一个“完美”的观念,你这个观念来自于哪里?就是来自于神。最完美的就是关于神的观念。神既然是最完美的,神如果存在的话,就比只在概念中存在更完美,这才是完美,因此神一定存在。也就是说,神存在比不存在更完美,所以你心目中对神的完美观念是确定无疑的,因此神的存在观念也是确定无疑的。这就是本体论证明。后来康德等都在反驳,但实际上很难反驳,就是你想象中的特别完美的不存在,现实中也存在,比不在现实中存在更完美,因此一定在现实中也存在更好。

2目的论

所有东西存在都有它的目的,因此上帝的存在一定有他的目的。因为你自己不能给自己提供目的,你一定需要一个终极的目的,上帝就是终极目的本身。

3因果论

这个世界的东西,之所以存在,是作为一个结果而存在,它一定是有它存在的一个“因”,这个“因”一定是在它自身之内,你往前推,他一定有个第一因,上帝就是第一因。宇宙不可能成为永动机,它不可能在自己之内支撑它的存在,就像这个桌子,它一定有一个使它存在的一个“因”,它之内作为一个“果”,那个“因”它也需要“因”,那么往前推,就是有一个第一因。

4设计论

整个宇宙的精密复杂显明有一位神,他是一位智慧设计者。

5道德论

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。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良心的尺度,都有一个道德律,上帝就是这个道德律的给出者,也是这个道德律的源头。

通过这五种论证,我们倾向于认为,会证明是有一个神存在。因此如果这一个神存在,他或许就是《圣经》中的神,所以我们就证明了《圣经》中的神是存在的,因此很多人作见证,就是通过这五种途径,相信一个神秘的力量,或者神存在,后来他读了《圣经》突然明白了,原来他找的神就是《圣经》中的神。这是我们常常用的思路,但是这个思路是错的,为什么?这是人的理性推演,把人的理性看作比神还高,用人的理性来证明,这本身就带有一个错误。我们的这一段就强调说神的普遍启示是无可推诿的,让人知道神确实存在。在这一段里讲到的神,他用的是小写的“a god”还是大写的“the God"?大写,就是那一位神。后者对。所以,每一个人知道神,从《圣经》来说,他知道的是哪一位神?《罗马书》第一章讲到,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已经显明在人心里,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。自从造天地以来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。

希腊文更清楚,这是明明确确的,神的普遍启示,启示的是《圣经》里的神,就这一位神,特指的这一位神,因此每个人都无可推诿。你就知道这一位神,你不需要告诉他,因为神已经启示给他。你不需要推演给他看,不需要证明给他看,他内心深处就知道这一位神。这就是这一段中他蕴含的思路。所有的事实,所有的方面,都在证明神的存在,是《圣经》中的神,不是凡人头脑中对神的概念,所以上帝一直在,哪怕没有《圣经》,那一位神也一直存在,每一个细节都在显明这一位神。《诗篇》19篇,1-3节。诸天诉说神的荣耀,穹苍传扬他的手段。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,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。无言无语,也无声音可听。第三节我们中文和合本翻译得不对,原文应该是“没有一种言语,没有一种声音听不到”,“没有一种言语,没有一种声音表达不了”,每一种声音,都有神的彰显。因此神的存在是无所不知的。神是一个无所不知的神。另一方面,作为接受者的人,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。因此人就有能力接受到神的信号,神造的人就有这个能力。有关神的形象,我们从他的功用上,有一个关系性,有一个位格性,因为神是三位一体的。从人的内在来说,人是有理性、情感、意志、真理、仁义、圣洁。第三个从使命来说,神是一位创造者,也是一位管理者,所以人也被命定去管理、创造。

第四个方面,从神的启示、人的接收来说,人在两个方面体现了神的形象,一个是人的存有本身,人的 being。另外一个就是人的自由本身。也就是从人的存本身来说,人是存在而不是不存在。为什么你就是存在,而不是一个幻象呢?就是因为神是存在的,就使得你也存在。也就是,你是什么,而不是没什么。他的根据就是,神存在,也就决定了你的存有本身是存在,而不是不存在,不是幻象,也不是偶然。这个是你抹杀不了的,即便你不信,以你的存在本身,就在显明,你一直都是因为神存在而存在,因为你的存在本身表明你不是偶然的,表明你是一个意义的活物,是灵性的活物,是朝向神的活物,这是赋予你的存在本质里面的。

另外一个就是,上帝是绝对的自由。这就意味着,上帝造的人是一个自由的活物,因此神也愿意把自由意志给人。但是因为神是绝对的自由,就意味着人只能是相对的自由。相对的自由就意味着这个自由是有危机的,是可以失落的,所以在这个方面,如果你以真理原则用你的自由,你就可以越来越发挥你的形象,如果要是不用真理的原则,误用了这个自由,你就会越来越损毁你身上的神的形象。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,人只能是来在这个方面反抗神,切断和神的关系,但你是永远切断不了的,你是永远和神连在一起的,就是奥古斯丁在《忏悔录》里描述的,他说“上帝啊,我不断反对你,我不断来强调我是自由的,但实际上连反对的能力不也是在模仿你吗?连我强调我是自由的,绝对自由的,实际上也是在模仿你。所有这些能力,自由是从反面的方式在模仿你,连我犯罪的能力,实际上也是从你而来。”从存有上来说,你根本切断不了和神的关系。你越是“我要自由”,你为何就认定你是个自由活物呢?你为何一定要自由?实际上也反映了你有神的形象。因为上帝是自由的,所以你就是渴望自由。即使你是妓女的性滥交也是,表明你还是渴望有亲密关系的,渴望和人不止是彬彬有礼,还要进一步来认识,进一步来相交,还是表明了,你不能抹杀你里面存有上的神的形象。你永远抹杀不了。因此从启示上来说,他在这里也是对你讲话,你根本不可能抹杀。所以人是在抵挡神,《罗马书》用的是“抵挡”,原文是“压抑”,人拼命要压下去,神的声音时无所不知的,人是拼命要压下去。

接下来我们来考虑一个问题,在亚当堕落之前,除了自然启示,还需不需要特殊启示?需要!其实那个时候已经有特殊启示给他了,他就活在特殊启示之中,特殊启示不止是救恩,也包括神用他的言语直接说话,或者写下《圣经》,这个也是特殊启示。也就是亚当仍然是需要神的言语,需要神和他沟通。所以你看到,神给了他伊甸园,他还需要到伊甸园中和他约会,和他同行,还需要告诉他要做什么,需要他以顺服回应。神普遍启示一方面显明了神的永能、神性、智慧,但是另一方面人犯罪之后又加上一个,也显明神的愤怒。就是罗马书1:18原来神的愤怒,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义抵挡真理的人。所以普遍启示不仅显明了神智慧、公义、全能,也显明了神的愤怒,神的审判。他们也知道自己要受审判,所以世人是无可推诿。无可推诿不是神说的不明确,而是太明确了,千方百计不想听,千方百计要压下这个声音。这是我们从《圣经》一再可以看到的。但是一个处在罪中的人,只能知道神的永能、神性、智慧和神的愤怒,但是普遍启示并没有显明救恩的途径,他没有显明怎样除去神的愤怒,也没有显明怎样在神的拯救中得着安慰,拯救之路在普遍启示中是缺少的。所以后面我们需要进一步来学,这只是开篇,你看就这么博大精深,不是《信条》本身,而是《圣经》本身。


主日讲道   小约翰

2016年12月25号

求那不可少的一件事 

路10:38- 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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